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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(泸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》解读
- 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0-08-18 09:55 点击量: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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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(泸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
省政府近日印发《中国(泸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》。《方案》明确,通过5年建设,力争实现备案企业超过100家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10家、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10亿元的发展目标,形成通关便利、监管高效、链条闭合、联动发展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,建成服务跨境电商产业发展、助力外向型经济繁荣的区域示范平台。
根据《方案》,力争到2025年,基本建成“高效、规范、法制化”的跨境电商监管体系,“特色鲜明、配套完备”的跨境电商产业发展体系,形成以“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为核心、4个专业产业园区和7个区(县)产业园区为补充”的“一区十一园”跨境电商发展格局,将该试验区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上游跨境电商产业融合发展、协同发展示范区,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的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先行区,将泸州建设成连接“一带一路”和长江经济带地区的跨境电商节点城市。
《方案》明确了未来5年的主要任务。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、线下产业园区平台、综合国际物流平台三大平台;建设跨境电商孵化基地和创新创业中心,鼓励发展“前展后仓”营销模式,打造管理规范、流转高效、成本低廉、全程可溯的综合国际物流平台等;构建主体培育、信息共享、金融服务、信用评价、统计监测、风险防控、帮扶服务、人才建设等八大体系;打造川渝滇黔接合部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集散中心等。
推进管理模式、商业模式、扶持模式三大创新,也是《方案》提及的该试验区主要任务之一。如推进管理模式创新,对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,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;推动跨境电商企业退(免)税无纸化申报,确保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等。
去年12月,国务院发布批复,同意在泸州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。泸州是继成都后,我省第二个获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。(记者 魏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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